关于给予王伟,陈乾晖退学处理的公示
日期:2017-11-23浏览:804次作者:学生工作办公室1
王伟(140204021041),2014级本科生,未按学校要求按时报到注册、未缴纳学费,本人有退学意愿,学院已多次联系该生,但未返校办理相关学籍手续。
陈乾晖(130204011020),2014级本科生,未按学校要求按时报到注册、未缴纳学费,本人有退学意愿,学院已多次联系该生,但未返校办理相关学籍手续。
依据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从学年开学之日起,未经学校批准,两周内未缴清学费的学生,学校将注销其学籍。经计算机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,并报学校院务委员会审核,决定给予王伟、陈乾晖退学处理,注销其学籍。
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,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计算机学院提出,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。
联系电话:0756-3622877;电子信箱:752327849@qq.com。
2017年11月22日
没有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