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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计算机学院2017年度学风建设月之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

日期:2018-03-05浏览:1121次作者:学生工作办公室1

为传扬我校培养志向高远、基础扎实、体魄强健、心境恬美,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的育人理念,引领广大学生投入到"勤奋、务实"的学风和"严谨、诚信"的校风建设中去,计算机学院狠抓学风建设。学风建设是学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,也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面很广,其中,学生党员、干部是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保障,大家应充分意识到自身使命,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,也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扩大自身影响力,为班级、学院、学校学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为此,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活动。


 

一、面向对象

计算机学院大二至大四年级学生


 

二、评选时间

前期宣传:2018年3月4-9日  

评选及公示:2018年3月10-14日

颁发证书,广泛宣传,时间待定


 

三、参评条件

1) 成绩:报名者2016-2017学年无挂科现象(2014、2015、2016级学生不含通选课),挂科补考成绩合格不计入挂科

2) 违纪:报名者入学以来没有受到院级、校级处分,处分解除不计入违纪

3) 违规:报名者在2016-2017学年内没有小区或宿舍违规情况。

4) 经历:报名者入学以来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、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、组织同学开展校园文化活动、协助专业学院或职能处室开展学生事务工作等经历。

5) 获奖:报名者入学以来获得奖励,统计范围包括国际级、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、院级以上获奖信息。

(1)校级奖励:认证以证书印章为准,凡盖有学校公章、学校党委公章、学校工会公章、学校团委公章的直接认定为校级奖励;专业学院、职能处室、学生组织(社团)颁发的证书属于院级奖励范畴

(2)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奖励:认证以证书印章或获奖文件证明为准,凡盖有各级政府部门公章、具备资质的各级行业组织公章直接分别认定为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奖励;凡盖有港澳台行政单位、行业组织公章直接分别认定为省级;

(3)国际级奖励:指国家或省级教育部门公认、国际影响广泛、专业性强的国际赛事。

6、专利:报名者入学以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。

7、学术成果:报名者入学以来在国内或国际上期刊、报刊等发表文章或出版刊物。


 

四、评选流程

1、各班级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,开展评选工作,各班级可推荐名额为2名。

2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可直接推荐,不占用班级名额:

(1)获2016-2017学年光大、国家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;

(2)获国家级奖励的;

(3)担任计算机学院社团负责人的;


 

五、提交材料

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,文件命名为"××优秀学生标兵申请资料":

1) 附件1 计算机学院2017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表;

2) 附件2 计算机学院优秀学生标兵材料模板;

3) 个人照片一张,不低于2M

4) 获奖证书复印件(按获奖时间先后排序,原件备查);

各班级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整理后,在3月9前将电子版材料(第1、2、3项)以班级为单位命名以班级为单位命名(如2015级软件工程1班优秀学生标兵申请材料),发送到1404308075@qq.com,纸质版材料(第1、2、4项)提交至ZA108学生事务中心值班助理处。


 

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8年3月4日

pan.baidu.com/s/1hugZtly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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